Appearance
一、 中介是怎么产生的
在如今的中修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没有生产资料,只有劳动力。为了维持生活,工人不得不不断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受雇于资本家,以换取生活资料。劳动力一旦成为商品,就意味着它需要进入市场进行买卖。和其他商品一样,劳动力的交易也可以通过中间环节来完成,劳务中介便是其中的一种形式。
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产生并不断再生产出一支庞大的产业后备军,即相对过剩的失业人口。这支后备军的存在,使工人阶级内部陷入激烈的就业竞争。为了获得工作,工人不得不接受更低的工资和更恶劣的劳动条件。资产阶级借此加剧工人之间的竞争,削弱工人阶级团结起来进行斗争的可能性,使工人在面对资本家时难以形成有效的议价能力。这种状况也为劳务中介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始终适应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及其需要。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产业规模相对较小,产品主要在产地附近的市场上销售,商业资本的规模有限,商业活动的分工也比较简单。随着大机器工业的出现,生产规模和市场范围迅速扩大,商业分工日益细化,商业资本也随之扩张。
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同样遵循这一规律。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产业规模较小,工厂的用工需求相对有限,工人与工厂之间通常不需要大规模、专业化的中介环节。随着大工业的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用工需求日益集中,劳动力的招募、配置和管理也逐渐形成专门的商业环节,中介由此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劳务派遣企业数量从2017年的5.81万家增至2023年的35.23万家,便反映出这一时期劳务派遣行业的扩张。
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类似劳务中介的中间人已经存在,但其活动更多表现为零散的局部现象,尚未发展成今天这样大规模的产业。随着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机器生产进一步发展,劳动分工日益细化,劳动力的配置也变得更加复杂。与此同时,手机和互联网的普及大幅提高了招工信息的传播速度,扩大了工人获取就业信息的渠道。从技术条件来看,这些进步本可以降低工人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壁垒,使工人拥有更多就业选择。然而,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技术进步并不必然转化为工人就业选择的扩大,也可能被资本用于加强对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和控制。为了更有效地组织生产,应对经济危机和市场需求波动所造成的用工起伏,降低劳动力使用成本,资本需要一种能够灵活增减用工数量、转移用工责任的方式。劳务派遣恰好满足了这种需要:在生产高峰期,企业可以迅速补充劳动力;在生产低谷期,则可以通过退回派遣工等方式减少用工数量,将部分用工风险和管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机构。由此,劳务派遣成为资本应对生产波动、调节劳动力使用的一种重要形式,也为资本以更加灵活的方式使用和支配劳动力提供了条件。
然而,中国工人阶级反官僚、反资本的斗争不断爆发,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迫使中修建立劳动法和社会保障制度,以缓和阶级矛盾。但这些保障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未能对资本形成真正有效的约束。与此同时,劳动法在形式上承认了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的合法性,也为资本将招工环节外包给劳务派遣机构提供了法律形式和制度条件。
在上述条件下,资本开始大规模地利用中介完成劳动力的临时招募、集中和遣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用工需求的变化,劳务中介也逐渐摆脱零散、局部的形式,发展成为规模更大、组织更系统的产业。
更重要的是,采用何种用工形式的决定权并不掌握在工人手中,而是掌握在资本家手中。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因而能够决定劳动力以何种形式被招募和使用。他们之所以不直接招工,而转向劳务中介,并不只是因为劳动力供给不足,还能借助中介从而更灵活地调配劳动力、转移用工责任,并为压低用工成本、加强对工人的控制创造更便利的条件。接下来,将具体分析劳务中介究竟在哪些方面为资本剥削工人提供了便利。
1、借助中介转移用工责任,增加工人维权的难度
资本家不愿意直接招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直接招工通常意味着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的用工责任,包括缴纳社会保险、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等。通过劳务派遣等方式招工,则可以将劳动关系安排在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之间,使工人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不同于直接雇佣的法律关系。
一旦发生工伤、欠薪或其他劳动纠纷,实际用工单位便可能以工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为由,推卸本应承担的责任,将矛盾转移给劳务派遣公司。工人不得不在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反复交涉,而中介又可能通过拖延处理、相互推诿等方式消耗工人的时间和精力。与此同时,劳动者依法维权还需要承担时间、交通、举证等成本。对于收入微薄、缺乏积蓄的工人来说,长期维权本身就意味着沉重的经济负担,最终可能迫使一部分工人放弃追究责任。
因此,劳务派遣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将劳动关系与实际劳动使用相分离,为资本转移用工责任、增加工人维权难度提供了条件。
2、借助中介灵活调配劳动力,降低招工成本
资本家普遍依靠中介招工,首先是因为工厂的用工需求具有不稳定性。这种不稳定性,根源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矛盾,以及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使企业的生产规模和用工需求随着市场变化而不断波动。
当工厂订单突然增加时,资本家需要在短时间内补充大量劳动力;当订单减少时,又需要迅速缩减用工规模。此外,恶劣的劳动条件也会造成工人频繁流失,使工厂不断出现新的用工缺口。如果完全依靠企业自身的人事部门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长期维持相应的招聘人员和招聘渠道。但在订单平稳或生产淡季,这些招聘资源可能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反而增加企业的日常管理成本。
资本主义生产的周期性波动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矛盾。资本家既需要在生产扩张时迅速获得足够的劳动力,又不愿意为用工需求下降时闲置的招聘资源持续支付成本。因此,他们需要一种能够随时补充劳动力、又能灵活调整用工规模的渠道,而劳务中介恰好能够满足这一需要。
劳务中介通常掌握着基层劳动力市场的招聘网络,通过火车站、城中村、招聘网站等渠道积累求职者信息。当工厂急需数百名普工时,如果完全依靠自身的人事部门逐一筛选简历、联系求职者和安排面试,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满足需求。相比之下,中介凭借现成的招聘网络,可以迅速组织一批劳动者,帮助工厂填补用工缺口。
对资本家而言,招聘速度直接关系到生产能否正常运转。如果因为工人不足导致生产线停工、设备闲置,造成的损失可能远远超过支付给中介的费用。因此,即使中介需要从工人的劳动报酬中抽取一部分收入,或者向企业收取服务费用,资本家仍然愿意利用中介招工。归根结底,中介将分散的求职者组织起来,使资本能够更快地获得所需劳动力,并减少自行招聘和调配劳动力的成本。
3、利用临时用工压低劳动力成本,扩大对工人的剥削
通过中介招来的工人,往往处于比正式职工更加不稳定的就业状态。在一些企业和用工实践中,这些工人缺乏规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稳定的工资保障,工资还可能按照计件或小时计算。与正式职工相比,他们更容易受到订单波动、临时退工和工资结算方式变化的影响。
这种用工方式使资本家能够根据生产需要灵活增减工人数量,并将部分招聘、管理和退工事务交给中介处理。与此同时,一些企业还通过劳务派遣、临时用工等形式,规避或压缩本应承担的用工成本。中介则通过向企业收取服务费、赚取劳务差价等方式获利。由此,资本家减少了部分用工支出,中介获得了商业利润,而工人承担的却是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障不足以及收入风险上升等后果。
需要指出的是,劳务派遣工并不意味着法律上必然没有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单位依法负有相应的用人单位义务,用工单位也不能仅凭派遣关系免除法律规定的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资本可能利用复杂的用工关系和劳动者维权能力不足,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成本和风险转嫁给工人。
因此,劳务中介并非单纯地为工人与工厂牵线搭桥。它还能够通过组织劳动力的招募、分配和退出,使资本更灵活地使用劳动力,并为压低用工成本、转移经营风险提供便利。工人获得的只是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工资,而资本则借助这种用工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劳动力的支配。
4、中介对招工渠道的控制,使工人难以绕过中介直接就业
与资本家依赖中介招工相对应的,是中介对劳动力招募渠道的控制。中介通过占据火车站、广场等线下招工场所,以及利用招聘网站、网络广告和各类线上渠道,大量发布和掌握岗位信息。在一些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工人接触到的招聘信息相当一部分来自中介,使工人难以绕过中介,直接与实际用工单位建立联系。
资本主义的发展从来不是均衡的。工业和生产资源高度集中于大城市和少数经济发达地区,而广大农村及三四线城市的就业机会相对不足,难以充分吸纳当地劳动力。为了维持生计,越来越多的贫苦农民工不得不背井离乡,涌入少数工业城市寻找工作。然而,劳动力的大量涌入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能顺利就业。面对数量庞大的求职者,城市的就业岗位无法满足所有人的就业需求,工人之间的竞争也因此加剧。对于这些背井离乡、举目无亲的外来务工者来说,缺乏可靠的社会关系和稳定的信息渠道,使他们在求职过程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中介正是利用了这种处境,将求职信息和工作机会集中到自己手中。一些不法中介借此欺骗、克扣工人工资,甚至将工人输送到劳动条件恶劣的工厂。贫苦工人的处境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依赖。许多工人必须尽快获得工资,以支付房租和日常生活开销,根本没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慢慢寻找劳动条件更好、待遇更合适的工作。海投简历、逐家面试都需要时间,而在找到工作之前,房租、伙食等基本开支却不会停止。对于缺乏积蓄的工人来说,这些时间成本往往难以承受。他们只能优先寻找日结工、短期工,解决眼前的吃住问题,而这类岗位在一些地区和行业中恰恰被中介大量掌握。
即使有工人试图绕过中介,直接联系资本家或工厂负责人,也可能被要求转而联系中介、通过中介办理入职手续。这是因为,中介不仅替资本家承担了招聘工作,还能够帮助资本家灵活调配劳动力、转移部分用工事务和责任。对于资本家来说,中介并非可有可无的介绍人,而是能够服务于其用工需要的商业环节。此外,一些难以通过常规招聘渠道就业的特殊群体,例如存在信用限制或缺乏完整身份、就业手续的人员,也可能被迫转向中介寻找工作。这进一步扩大了部分中介对特定劳动者群体的控制。由此,工人对中介的依赖并非单纯源于个人选择,而是由就业机会分布不均、劳动力供过于求、求职成本高昂以及招聘渠道集中等因素共同造成的。中介一方面从资本家那里承接招工业务,另一方面又利用工人急于就业、缺乏其他选择的处境,通过收取费用、克扣工资或压低实际报酬等方式牟利。工人越是缺乏独立寻找工作的条件,就越容易受到中介的盘剥,而这种盘剥又为中介的持续经营提供了利润来源。
5、中国缺乏劳动监管,为黑中介的生存和扩张提供了空间
黑中介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甚至肆无忌惮地盘剥工人,除了劳动力市场本身提供的条件外,还与劳动监管的失效密切相关。在中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统治下,劳动监管部门的实际工作受到既有政治经济关系的制约。尽管这些部门在形式上承担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查处违法用工行为的职责,但在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利益与资本增殖的要求之间始终存在着尖锐矛盾。
对于黑中介而言,只要违法招工、克扣工资等行为尚未引发大规模的工人集体斗争,或者尚未造成足以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秩序的严重后果,相关问题就可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即使有关部门偶尔开展专项整治,如果缺乏持续监管和严格执法,也难以从根本上改变黑中介赖以生存的条件。一些整治行动可能在舆论压力下集中展开,但风头过去之后,违法招工和侵害工人权益的现象仍会变本加厉重新出现。
当工人试图举报或投诉时,又面临着另一重障碍。一方面,调查取证、往返奔波和等待处理都需要付出时间与经济成本,收入微薄的工人往往难以长期承受;另一方面,如果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履行职责,工人的举报就可能迟迟得不到有效回应。维权渠道不畅与维权成本高昂相互叠加,使部分工人即使遭受侵害,也只能忍气吞声。因此,黑中介的猖獗不能仅仅归结为少数中介经营者的道德败坏。只要劳动力市场中的供求失衡、工人对就业渠道的依赖以及资本对低成本用工的需求持续存在,而违法行为又得不到有效查处,黑中介就能够不断寻找新的牟利空间。劳动监管的失效,进一步降低了其违法经营的风险,使其得以反复侵害工人权益。
归根结底,黑中介既依赖劳动力商品化和工人之间的就业竞争而生存,也依赖资本对低成本、灵活用工的需求而获利。当工人缺乏独立的就业渠道,资本又能够借助中介转移用工事务,而监管机制无法有效约束违法行为时,中介对工人的盘剥便获得了持续存在的条件。
二、 劳务中介的经济性质:商业资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表现
劳务中介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可以从相关调查数据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两个方面加以考察。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753万人,月均收入为4780元,其中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同样为4780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数据反映的是农民工的总体就业和收入状况,并未单独统计通过中介就业的工人。至于农民工通过中介求职的比例、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比例,以及制造业短期岗位中派遣工的占比,从历史调查数据来看,劳务派遣早已不是劳动力市场中零散的用工现象。据人民网2016年报道,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2011年全国被派遣劳动者约3700万人,占国内职工总数的13.1%;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总工会等方面的调查还显示,2011年大型企业劳务派遣工占全部职工的比例超过16%。此外,全国总工会相关调查报道指出,个别企业的劳务派遣工使用率甚至达到70%以上。这些数据表明,早在十多年前,劳务派遣就已经在中国企业用工中占据相当规模的地位,部分大型企业对这种用工方式的依赖尤其突出。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反映的是2011年前后的历史状况,不能直接用来推算当前的劳务派遣比例。
不过,要判断劳务中介的经济地位,不能只停留在其规模和数量上,而必须从生产资料占有关系、劳动力买卖关系以及利润来源入手。中介通常不占有工厂的机器、厂房和原材料,也不直接组织生产并创造新的商品价值。它既不是凭借生产资料占有权获取利润的产业资本家,也不是主要依靠出卖自身劳动力获取工资的无产者。那么,中介的收入究竟从何而来?马克思在分析商业资本时指出,商业资本本身不创造剩余价值,而是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商业资本通过商品买卖帮助产业资本实现商品价值,并从产业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中取得相应份额。劳务中介虽然交易的不是普通商品,而是劳动力商品,但从其经济职能来看,同样具有商业资本的性质:它介入劳动力的招募和配置,并通过这一流通环节获取收入。
传统商业资本通过收购和转售商品获利,劳务中介则通过连接工人与用工企业获取收入。两者都处于流通领域,都不因单纯的买卖行为而创造新的价值,其收入都与社会生产所创造的价值及其分配关系相联系。区别在于,传统商业资本主要经营物质商品,劳务中介经营的则是劳动力的招募、配置和使用渠道。当然,劳务中介的收入不能全部简单归结为从工人工资中扣除的利润。中介可能向企业收取招聘服务费,也可能通过劳务结算差价、克扣工资、收取不合理费用等方式获利。前者涉及产业资本与商业资本之间的收入分配,后者则可能直接侵害工人的劳动报酬。只有具体分析其经营方式,才能准确判断利润的来源。中介经营本身需要支付费用。例如,租赁办公场所、发布招聘广告、维护招聘网站、雇用招聘人员以及组织求职者,都需要耗费资金。这些费用中,属于纯粹流通活动的部分,并不直接增加商品的价值,而是为了完成商品交换和维持流通活动所必需的支出。
从社会总资本的角度看,纯粹流通费用需要由社会生产所创造的价值来补偿。中介的经营规模越大,其维持招聘网络和组织劳动力所需的费用也可能越高。问题在于,这些费用最终由谁承担,以及中介能否借助其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将费用和经营风险转嫁给工人。在实际用工过程中,一些中介通过压低工价、克扣工资、收取管理费或设置不合理的报销条件等方式获利。工人因此少拿到的工资,便成为中介收入的一部分。即使中介声称有关扣款是为了补偿招聘和管理费用,也不能因此免除其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工人本来就必须依靠工资购买食物、支付房租、维持家庭生活,并恢复自身的劳动能力。当中介进一步压低其实际收入时,工人的生活资料就会相应减少。这意味着,工人不仅要承受产业资本对其劳动的剥削,还可能因为劳动力市场中的中间环节而承受额外的收入损失。中介取得的收入也并非全部用于非生产性消费。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经营费用,一部分可能成为经营者的收入,还有一部分可能重新投入商业经营。中介取得的收入即使最终用于消费,也只是通过消费需求影响生产,而不是因为中介的买卖活动本身创造了新的价值。
因此,劳务中介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社会财富凭空增加。它首先改变的是既有收入在产业资本、商业资本与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当中介借助对招聘渠道的控制,把经营成本和利润要求转嫁给工人时,工人的实际生活水平便会受到进一步挤压。
要进一步说明中介如何从劳动力的流通过程中获利,可以从工资结算关系入手。假设某工厂按照每小时20元的标准,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名工人的劳务费用,而中介向工人承诺的工价只有18元。假如工人实际工作一小时,且没有其他依法应当支付的工资项目,那么工厂支付的20元与工人约定工价18元之间的2元差额,就构成了中介取得收入的一种可能来源。如果中介随后又以管理费、押金或其他不合理名目扣除工资,工人最终拿到手的收入还会进一步减少。当然,工厂支付的劳务费用不一定全部属于工人的工资,还可能包含依法约定的招聘服务费、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用工成本。因此,不能仅凭企业支付的劳务费用与工人实收工资之间存在差额,就将全部差额直接认定为中介利润。具体的利润数额,必须根据合同约定、费用构成和实际结算情况加以判断。但这一例子仍然说明了一个关键问题:中介可以凭借其在工人与工厂之间的中间地位,取得一部分收入,而工人却未必能够充分了解工厂支付的费用、工资的真实标准以及各项扣款的依据。
在这种关系中,中介并不需要亲自参与工厂的生产劳动,也能够通过组织劳动力的流通获取收入。它所提供的招聘和配置服务可以具有实际用途,但这种用途并不意味着中介创造了与其收入相对应的新价值。其商业收入最终仍然需要在社会生产所创造的价值及其分配关系中得到解释。更重要的是,中介对工人的扣减并不总是受到正常商业竞争的约束。当劳动力供给充足、工人之间的就业竞争激烈,而工人又缺乏独立的求职渠道时,中介就可能利用工人急于就业的处境,压低工价、增加扣款,甚至通过欺骗和违法手段侵吞劳动报酬。因此,中介能够取得多少收入,不仅取决于其招聘和组织劳动力所付出的成本,还取决于工人对就业机会的依赖程度,以及工人拒绝不合理条件的能力。中介能够持续压低工价,根本上还与资本主义制度不断再生产相对过剩人口有关。中国工人阶级所处的整个经济地位,以使其被迫接受任何能够维持生存的劳动条件,这个根本原因正是资本主义制度造就了工人阶级政治上经济上弱势的地位,这种弱势地位正是中介能够存在并持续获利得以繁衍生息的基础。
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生产规模的变化,会不断改变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与此同时,失业和就业不足的人口持续存在,使劳动力市场长期面临供给过剩的压力。当大量工人争夺有限的岗位时,工人就更难通过拒绝低工资和恶劣劳动条件来维护自身利益。中介正是在这种条件下获得了压低工价的空间。对于急需工作的工人来说,即使他们知道中介公布的工价低于其他岗位,或者实际工资可能被各种名目扣减,也未必有条件拒绝。因为拒绝一份工作,就意味着继续承担房租、伙食和家庭开支,而下一份工作何时出现、劳动条件是否更好,都存在不确定性。由此,中介对工人的盘剥并不能简单地用正常商业利润来解释。劳动力供过于求、就业渠道受限和工人缺乏议价能力,使中介能够利用工人的生存压力获取额外收益。只要工人难以摆脱这种处境,中介就可能反复压低工价,而不必担心工人能够轻易转向其他就业渠道。
归根结底,劳务中介的经济地位及其获利方式,必须放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劳动力市场的整体结构中理解。中介通过组织劳动力的流通获取商业收入,而劳动力过剩、工人之间的竞争以及工人对就业机会的依赖,则为其压低工价、转嫁费用和扩大收益提供了条件。工人不仅要面对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还要面对劳动力进入生产过程之前所经过的中间环节。中介由此成为资本主义劳动力市场中一个能够从工人就业困境中获利的商业环节。
三、中介作为商业资本对资本主义的作用
一般商业资本经营的是衣服、手机等商品,商品售出后便进入消费领域;劳务中介经营的则是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劳动力依附于劳动者本身,不能脱离劳动者而独立存在。这一特殊性决定了劳务中介的职能与一般商业资本既有联系,又存在区别。
一般商品的买卖,通常以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为直接结果;而劳动力的买卖,则是劳动力所有者在一定时间内将劳动力的使用权让渡给资本。劳动力进入生产领域后,才会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并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为资本生产剩余价值。因此,劳务中介的作用并不只是撮合劳动力的买卖,还在于组织和加速劳动力进入生产过程,使产业资本能够更及时地获得所需要的劳动力。劳务中介可以同时为电子厂、机械厂、物流仓库等不同产业部门输送劳动力。当某个企业的用工需求增加时,中介能够迅速组织工人填补缺口;当某个企业的订单减少、生产收缩时,劳务派遣等用工制度又使企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直接用工关系带来的调整成本。与产业资本分别进行招工相比,中介集中掌握招聘渠道和劳动力资源,能够降低企业搜寻、筛选和组织劳动力的成本,加快劳动力在不同企业之间的配置。由此,劳动力的供给能够更加灵活地适应资本主义生产中频繁发生的用工需求变化。
这种灵活性主要服务于产业资本的生产和增殖需要。企业可以根据订单和生产任务调整用工规模,将一部分招聘、管理及用工关系处理成本转移给劳务中介,并借助派遣制度降低直接雇佣工人所承担的部分调整成本。对于工人来说,这种制度却可能意味着工作稳定性下降、议价能力减弱,以及在企业与中介之间追索劳动报酬和承担责任时面临更多困难。从劳务中介的收入来源来看,需要区分不同的经营方式。一部分中介向用工企业收取招聘、派遣或管理服务费用;一部分则可能通过压低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扩大企业支付费用与工人实际所得之间的差额来获取收入。不能将所有差额都直接视为中介利润,因为其中还可能包含社会保险、管理和其他合规用工成本。但在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工人急于就业且缺乏议价能力的条件下,中介确实可能利用工人就业选择有限的处境,压低其劳动力价格。
因此,劳务中介的作用不能简单理解为在劳动力买卖中收取手续费。它通过集中招工、组织劳动力流动和降低产业资本的用工成本,参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在中介压低工人工资、产业资本借此减少劳动力支出的情况下,工人可能无法获得与劳动力价值相适应的工资,而产业资本则能够降低劳动力成本,为获取更多剩余价值创造条件。劳务中介由此成为产业资本组织和支配劳动力的一种手段,并在一定条件下促进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但是,劳务中介作为一种商业资本,其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作用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无限的。商业资本通过参与商品流通,帮助产业资本节省流通时间和费用,加快资本周转,但它本身并不直接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社会为流通所耗费的资本和劳动,必须由生产领域创造的价值来补偿。如果商业资本的规模超过社会流通的实际需要,过多资本和劳动就可能被耗费在重复的中介活动中,原本能够由较少的流通环节完成的工作,却需要更多机构、人员和费用来维持。这样一来,商业资本原本节省流通费用、加快资本周转的作用,就可能转化为对社会生产的阻碍。以劳务中介为例,一个工人从老家前往工厂就业,可能需要先经过省外中介A,再经过省内中介B,最后由本地中介C将其送入工厂。如果这几层中介分别收取费用,却没有提供与其收费相适应的实际服务,那么,多层中介就会造成重复收费、重复登记和合同手续上的额外耗费。工人的工资可能因各种不合理收费而减少,企业也可能承担额外的招聘和管理成本。原本旨在缩短招工时间、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的中介体系,反而可能成为劳动力进入生产领域的额外障碍。
这说明,中介环节并非越多越好。劳务中介只有在能够有效组织劳动力供给、降低招聘成本、缩短招工时间时,才可能发挥促进生产的作用。如果中介之间只是层层转包、重复收费,既没有扩大有效的劳动力供给,也没有提高劳动力配置效率,那么,它们所耗费的人员、场地、信息发布和管理费用,就会成为社会生产的额外负担。中介数量的增加不仅未必加快劳动力流通,反而可能延长招聘链条,使工人更晚进入生产领域,增加产业资本等待劳动力的时间。更重要的是,劳务中介所获得的收入并不都具有相同的经济性质。中介向企业收取的合理服务费,可能是产业资本为节省招聘和管理成本而支付的流通费用;中介通过克扣工资、收取不合理费用获得的收入,则可能直接损害工人的经济利益。不能把中介收入的每一部分都简单视为从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中扣除,也不能认为中介获得的所有资金都不会重新进入生产领域。中介机构同样可能将收入用于支付工资、租金和其他经营费用,也可能将利润投入扩大业务。真正需要考察的是:中介体系耗费了多少社会劳动和资本,这些耗费是否减少了整个社会的必要流通费用,以及中介取得的收入最终如何分配和使用。
从资本积累的角度看,如果中介体系通过重复收费和过度扩张,耗费了大量本可用于生产或其他有效用途的社会资源,那么,这些资源就不能同时用于购买生产资料、雇用工人和扩大生产。即使部分中介利润最终重新投入资本主义经营活动,也不意味着此前的重复流通费用就因此消失了。关键不在于资金是否重新流动,而在于整个社会为流通支付的费用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以及这些费用是否降低了可用于生产和积累的社会资源。过度膨胀的中介体系因而可能增加社会再生产的成本,削弱资本积累的效率。不过,这种影响并不意味着劳务中介的扩张会直接引发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资本主义危机有其深刻的制度根源,不能归结为某一种商业资本的规模过大。劳务中介的过度扩张,更适合被理解为可能加重资本主义再生产矛盾的一种具体因素:它既可能增加流通费用,也可能通过压低工人工资进一步限制劳动者的消费能力。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工人生产的商品越多,并不意味着工人就能获得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收入。当中介通过克扣工资或不合理收费进一步减少工人的实际收入时,工人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消费能力就可能受到压缩。与此同时,产业资本仍然受到追逐剩余价值、扩大生产规模的驱使。生产能力的扩张与广大劳动者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之间,因而可能形成更加尖锐的矛盾。劳务中介并不是这种矛盾的根源,却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加剧工人的贫困,进一步扩大生产扩张与劳动者消费能力之间的脱节。因此,不能把劳务中介的存在本身视为资本主义危机的直接原因,也不能把它的利润简单看成从资本积累循环中永久消失的一部分。更准确地说,当中介规模超过社会实际需要,重复的中介环节和不合理收费就会增加流通费用;当中介又通过压低工资侵蚀工人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的收入时,它还会加重工人阶级的贫困。这两种作用相互叠加,就可能使社会再生产的成本上升,使资本积累效率下降,并使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由此可见,劳务中介在一定规模内能够帮助产业资本降低招工成本、加快劳动力流动,但其作用存在客观限度。当中介活动超过社会实际需要,特别是当多层转包、重复收费和工资克扣取代了有效的劳动力配置时,中介原本可能发挥的积极作用就会减弱,甚至转化为阻碍生产发展的因素。中介规模越是超过社会实际需要,其重复流通费用、对工人收入的侵蚀以及对资本积累效率的负面影响,就越可能凸显。
四、个人中介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关系
个人中介与劳务公司之间并不完全是同行竞争关系,或许还处于劳务中介体系不同层级上的上下游关系。个人中介是庞大劳务公司网络中最基层的业务人员,也是整个商业资本网络最末端的一环。他们主要依靠自己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网络招揽工人,将工人组织起来并介绍进厂,以此获取介绍费。但个人中介通常缺乏直接与工厂签订招工合作协议的渠道和条件,因此必须依附于劳务公司开展业务。劳务公司掌握着与工厂合作的渠道和招工协议,个人中介则利用自身的人际网络为劳务公司输送工人,双方由此形成了依靠劳动力输送链条维系的利益关系。在实际运作中,个人中介通常先将工人介绍给驻厂劳务。驻厂劳务是劳务公司派驻工厂现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个人中介输送的工人、办理入职手续,并承担日常用工管理等工作。同一家工厂往往同时有多家劳务公司的驻厂人员,这就形成了不同劳务公司之间的竞争。但这种竞争并不必然表现为争相提高工人工资,而更多地表现为争夺工厂的招工业务,竞争谁能够以更低的综合成本向工厂输送足够数量的工人。当劳务公司竞相压低供工成本时,工人的工资就可能成为被压缩的对象,劳动力价格也因此面临进一步下降的压力。
通过这一用工链条进入工厂的工人,往往以劳务派遣工等形式受雇。按照具体的用工安排,工人的工资可能由劳务公司发放,而不是由实际使用其劳动的工厂直接发放。劳务公司依据与工厂约定的结算方式收取相关费用,再按照劳动合同、工资约定及其他用工安排向工人支付报酬。个人中介则可能根据介绍人数、工人的在岗时长等条件,从劳务公司获得相应的介绍费或返佣。这样,工厂、劳务公司、驻厂劳务和个人中介便被纳入同一条劳动力输送与管理链条之中。从经济关系来看,这条链条中的各个环节并不处于平等地位。产业资本通过使用工人的劳动力组织生产,占有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劳务公司则依靠掌握招工渠道、组织劳动力输送和提供相关管理服务获取收入,并可能从中取得商业利润;驻厂劳务作为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主要承担现场管理和业务执行职能,其个人收入通常取决于劳动合同、薪酬制度或业务提成安排;个人中介则依靠招揽工人获取介绍费。各个环节的收入来源和经济性质并不完全相同,不能将它们一概视为直接克扣工人工资,但它们都可能参与劳动力商品流通所形成的利益分配。
问题在于,当劳务公司和个人中介通过压低工人工资、收取不合理费用或设置其他不合理扣款来扩大自身收益时,工人就不仅要承受产业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还可能遭受中介环节对其劳动报酬的进一步侵蚀。特别是在工人缺乏稳定就业渠道、劳动力供给相对过剩的条件下,个人中介能够利用工人急于就业的处境招揽劳动力,劳务公司则凭借与工厂的合作渠道控制工人的进厂机会。工人虽然是整个生产过程的直接承担者,却可能在工资确定、用工关系和收入分配等方面缺乏相应的议价能力。
因此,个人中介、驻厂劳务与劳务公司不能被简单地视为彼此独立的同行,而应当放在同一套劳动力输送和管理体系中考察。个人中介处于最基层,负责招揽工人;驻厂劳务承担现场接收和管理职能;劳务公司掌握与工厂的合作渠道,并从劳动力输送和相关服务中获取收入。三者在组织地位、职能和收入规模上存在明显差别,但都可能成为产业资本获得和管理劳动力的中间环节。当这些环节不再以有效配置劳动力、降低必要的招聘成本为主要作用,而是通过层层收费、压低工资和转嫁用工成本来维持自身收益时,它们就会加重工人的经济负担,成为侵蚀工人劳动报酬、强化资本对劳动力支配的中介链条。
五、资本积累和集中在劳务中介行业的表现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在帝国主义阶段,相对过剩人口不断以新的形式再生产出来。大量劳动者即使没有稳定工作,也可能通过零工、日结、平台接单等方式获得零星收入,因而不能仅凭公开的失业率判断劳动者的实际就业状况。2023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均值为5.2%。但这一指标不能完整反映就业不足、劳动收入不足和工作不稳定等问题。一个劳动者即使只能找到零星的临时工作,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也可能不再被统计为失业人员。因此,研究当代中国无产阶级的就业状况,不能只关注公开的失业人口,还必须考察那些没有稳定工作、收入不足、随时可能失去工作,以及处于失业与临时就业之间的劳动者。至于这些人口的实际规模,则需要结合就业调查和具体行业资料进行估算,不能在缺乏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断言实际失业人数是官方数字的一倍或两倍。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在经济上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方面,大批劳动者失去生产资料,不得不依靠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另一方面,生产资料和货币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转化为能够支配雇佣劳动的资本。这两个条件相互联系,并在资本积累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再生产。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原始积累,正是直接生产者遭受剥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而生产资料和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历史过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以后,这种分离并没有停止,而是随着资本积累、竞争和集中,以新的形式不断延续。
劳务中介正是在这种社会关系中发展起来的。作为商业资本的一种具体形式,劳务中介介入劳动力商品的流通,将分散的劳动者组织起来,向产业资本输送劳动力。一般商业资本经营衣服、手机等商品,劳务中介经营的则是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劳动力依附于劳动者本身,不能脱离劳动者而独立存在。中介促成劳动力进入生产领域后,工人才能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因此,劳务中介不仅承担招工和介绍工作等职能,还通过集中招聘、组织劳动力流动和降低产业资本的用工成本,帮助资本更迅速地获得和调动劳动力。在实际运作中,个人中介、驻厂劳务和劳务公司构成了不同层级的劳动力输送网络。个人中介通常依靠自身的人际关系招揽工人,因缺乏直接与工厂建立合作的渠道而依附于劳务公司;驻厂劳务作为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工人、办理入职手续和处理现场事务;劳务公司则依靠与工厂的合作关系组织劳动力输送,并按照相关协议获取服务费用或经营收益。个人中介可能根据介绍人数和工人的在岗时长获得介绍费,驻厂劳务则按照其劳动合同或薪酬制度取得报酬。不同环节的职能和收入来源并不相同,但它们共同构成了产业资本获得和管理劳动力的中间体系。
这一体系能够降低产业资本自行招工的成本。当企业订单增加时,劳务中介可以迅速组织工人填补缺口;当订单减少时,企业又可以通过调整派遣用工等方式缩减用工规模。与企业分别进行招聘相比,中介集中掌握招工渠道和劳动力资源,能够提高劳动力配置的速度和灵活性。但这种灵活性主要服务于资本增殖的需要,并不意味着劳动者获得了同等程度的自由。企业可以根据生产任务调整用工规模,工人却可能因此失去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承担重新就业的风险。资本的用工需求越是频繁变化,劳动者的生活就越可能受到订单波动的支配。
劳务中介之间的竞争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同一家工厂往往同时与多家劳务公司合作,各家公司争夺的主要是工厂的招工业务和劳动力供应订单。在这种竞争中,劳务公司未必通过提高工人工资争取工人,而可能通过压低供工成本、扩大招工规模来争取客户。当企业将降低用工成本作为选择中介的重要条件时,工人的工资就可能成为被压缩的对象。若中介还通过不合理收费、克扣工资等方式扩大收益,工人的实际收入就会进一步减少。由此,劳务中介在提高劳动力流通效率的同时,也可能成为压低劳动力价格、削弱工人议价能力的手段。不过,劳务中介的作用存在客观限度。商业资本通过参与流通,能够帮助产业资本节省部分流通时间和费用,但它本身并不直接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如果中介体系超过社会实际需要,出现多层转包、重复收费和重复管理,就可能增加社会为劳动力配置付出的成本。
劳务中介行业内部也存在资本积累与集中的规律。资本主义竞争推动资本不断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和争夺市场份额。大型劳务集团可能凭借资金实力、稳定的客户资源和跨地区的招工渠道承接更多业务,而缺乏稳定客户和周转资金的小中介,则更容易受到订单波动、垫资压力和结算风险的冲击。部分小中介可能因此退出市场,其客户和业务也可能被规模更大的企业接手。资本积累与集中并不只发生在产业资本之间,也可能发生在商业资本内部。劳务中介既是资本主义分工发展的产物,也可能通过争夺招工渠道、扩大劳动力供应网络和压缩经营成本,进一步推动商业资本之间的竞争与集中。但行业集中度是否确实提高,仍需要结合不同规模企业的收入、市场份额和并购情况等资料加以验证。
从整个资本主义再生产来看,劳务中介的影响并不止于劳动力流通领域。当中介通过克扣工资或不合理收费侵蚀工人的实际收入时,劳动者用于购买生活资料的消费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工人虽然参与生产、创造商品和财富,却不一定能够获得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收入;产业资本则在追逐剩余价值的驱使下,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并压缩劳动力成本。资本主义生产能力的无限扩张与劳动者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相对不足之间,由此可能形成更加尖锐的矛盾。大量劳动者缺乏足够的购买力,与资本不断扩大生产的趋势并存,可能导致商品积压、销售困难、生产收缩和投资减少。危机爆发后,企业为了维持利润,可能进一步采取裁员、压低工资和削减用工成本等措施,使工人的收入与消费能力继续下降,反过来加重商品销售困难。劳务中介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源,但当它通过压低劳动报酬、转嫁用工风险和加剧就业不稳定参与这一过程时,就可能进一步加重劳动者的贫困,并使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
因此,劳务中介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通过集中招工和组织劳动力流动,帮助产业资本降低用工成本、提高调动劳动力的效率;另一方面,当中介体系围绕争夺市场份额和扩大自身收益而过度膨胀,特别是通过重复收费、克扣工资和转嫁用工风险维持经营时,它就可能增加流通费用、侵蚀工人收入,并加剧资本主义再生产的矛盾。劳务中介既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张,也可能在这一过程中强化资本对劳动的支配。
资本积累和集中并不会自动消除资本主义制度,但资本主义生产越是发展,其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就越会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劳务中介所展现的,正是这一矛盾在劳动力流通领域中的一种具体形式:劳动者越来越依赖社会化生产体系谋生,而劳动力的组织、配置和使用却越来越受到资本增殖需要的支配。对劳务中介的考察,不能停留在对个别中介收费行为的批评上,而应当把它放回资本积累、商业资本竞争、劳动力价格变化和资本主义生产过剩危机的整体关系之中,揭示它如何参与资本对劳动力的组织与支配,以及这种作用如何受到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制约。
六、中国特殊的产业后备军为中介提供的作用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随着资本积累的增长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必然出现两种对立的趋势:一方面,资本对劳动力的需求日益相对减少,在某些部门或企业中有时甚至绝对减少;另一方面,劳动力的供给却在迅速增加。其结果是不可避免地造成大批工人失业,形成资本主义制度所特有的相对过剩人口。这种相对过剩人口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规律,具有三种形态:流动的过剩人口、潜伏的过剩人口和停滞的过剩人口。此外,还有处于最底层、因特殊原因无法找到工作的人。在以上的分析中,文章已经多次提到了产业后备军是中介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但是并没有详细论述中国产业后备军为什么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如何形成的,以及这种特殊性对中介的扩张产生了怎样的特殊作用。接下来的部分将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论述。
在中国,这种相对过剩人口的特殊性在于其规模。中国的情况和一般资本主义国家不同:人口基数极大,农村人口多,城乡差距极大。这一特殊性决定了中国产业后备军规模巨大。中国拥有14亿人口,农村人口仍然占相当大比例。尽管城镇化率已提高至66.16%,但仍有约4.8亿农村常住人口。大量农村劳动力未完全脱离土地,这些农村劳动力在农闲时进厂打工,农忙时回村种地,处于一种半工半农的状态。这种状态意味着他们可以随时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也可以在找不到工作的时候回农村,形成一个随时可以被调用的劳动力蓄水池。
据统计,全国农民工总量约有2.8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约1.77亿人,跨省流动的约7000万人。中国的中小城市和广大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大量失业或收入不稳定的人口。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超过2亿人,其中有大量非正规就业人员。他们的生活来源不固定,没有稳定的工作,也没有社会保障。他们可能今天有活干,明天没活干,也可能一年中有半年都在打零工,生活缺乏稳定保障。一旦农村经济状况恶化或城市用工需求减少,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他们就会迅速涌入劳动力市场寻找工作。这支庞大的潜在劳动力队伍,构成了中国产业后备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产业后备军的特点就在于可替代性极强,可以随时调动。当中介发布招工信息时,就可以在短时间内从三四线城市或农村地区调集大量劳动力。工人从外地招来,干完一批活再回去,形成一个可以持续调用的劳动力蓄水池。这种蓄水池的形成与中国特殊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户籍制度使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城市中处于不稳定的地位,他们可以在城市打工,但无法获得城市户籍,也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物质服务和社会保障。土地制度使农民在失业时还可以回到农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有保障,只意味着他们不至于轻易地全部失去农村的退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大量农村劳动力直接转化为城市流民。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缴纳率不足50%,意味着工人在失业后无法依靠失业救济来维持生活,不得不继续寻找工作,即使是条件极差的工作。
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一个结果:十几亿人口构成了巨大的、可替代的劳动力供给群体;城乡差距又使劳动力能够持续地从农村流入城市;户籍制度限制了劳动力在城市的稳定定居;土地制度则使部分农民在失业后仍能返回农村。这些条件共同决定了中国产业后备军的特殊性:不仅规模极大,而且流动性极强、可替代性极高。在一般资本主义国家,产业后备军主要表现为城市中的失业工人;而在中国,产业后备军可以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大规模调动,也可以在不同工厂之间频繁调动、遣散,再被重新调用。这种极高的流动性对中介的作用是直接的。中国产业后备军特有的巨大规模,为中介提供了几乎无限的劳动力供给,使中介调动劳动力变得极为便利。中介不需要维持固定的工人队伍,只需要在需要时从蓄水池中抽取劳动力,用完再将其放回去。产业后备军越庞大,中介能够抽取的劳动力就越多,工人也就越容易被随时调用、随时遣散。中介不需要为工人的就业负责,只需要在工人需要就业的时候把他们送进工厂。
2017年,劳务派遣企业数量为5.8亿家,2023年增至35.23万家,增长了5倍以上。而同期,中国灵活就业人口从约1.5亿人增至约2亿人,农民工总量从2.87亿人增至2.98亿人。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约6000万人,其中农民工占61%;63%的农民通过中介找工作。这些数据证明,中国产业后备军规模越大,中介的规模就越大,两者呈现同步增长的趋势。中介的扩张本身就是产业后备军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直接表现。2025年,劳务市场规模预计达2.8亿元;制造业中约70%的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工,电子厂、物流仓库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旺季时,派遣工占比高达60%到70%。当产业后备军的规模持续扩大,中介的规模也随之扩大。产业后备军越庞大,工人之间的竞争就越激烈,中介就越能利用这种竞争持续压低工价,因为总有更愿意接受更低工资、更差劳动条件的工人。一个工人不愿意干,中介马上就可以换下一个。工人之间为了争夺一份工资而相互竞争,这种竞争压倒了工人之间的团结,使工价被持续压低。
中介通过压低工价,进一步压低了工人的生活水平,使工人更难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从而进一步扩大产业后备军。工人因为工资低而无法维持基本生活,不得不继续工作,甚至让妻子儿女也加入劳动力市场。这就使劳动力供给进一步增加,产业后备军进一步扩大。于是,产业后备军与中介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强化的循环:产业后备军为中介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给,使中介可以持续压低工价;中介通过压低工价,进一步压低工人的生活水平,扩大产业后备军的规模。产业后备军越大,工人的议价能力就越低,中介便更加肆意地降低工人的工资。寄生是中介盈利的手段,产业后备军则是这种寄生得以持续的条件。
以上分析表明,产业后备军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普遍现象。在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随着资本积累和机器对人工的替代,都会产生相对过剩人口。这部分找不到稳定工作的人口,只能接受临时工、日结工、派遣工等非正规的就业形式。但特殊的是,中国产业后备军不是一般的产业后备军,它具有以下特点:
1、首先是规模巨大。中国有14亿人口,农民工总量约2.98亿,灵活就业人口约2亿。这一规模在世界上其他国家难以找到相同的情况,是中国的特殊性所在。
2、城乡差距所形成的流动性,使中国的产业后备军可以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农忙时回村,农闲时进城。这种大规模的城乡往返流动,是中国产业后备军区别于许多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重要特征。
3、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工人即使长期在城市打工,也难以获得城市户籍及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这使他们难以在城市稳定定居,也使劳动力能够持续在城乡之间流动。
4、工人失业后可以回到农村,这使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在失业时仍有退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他们全部滞留在城市,形成大规模的流浪群体。
因此,同一个普遍现象在中国呈现出不同的具体形态。产业后备军的存在具有普遍性,但中国产业后备军具有特殊的规模、特殊的流动方式和特殊的制度条件。这些特殊性使中国产业后备军具有极高的流动性,而中介正是利用这种流动性来维持自身的运转和扩张。普遍性决定了产业后备军和中介具有存在的客观基础,特殊性则有助于解释中国产业后备军和中介为何能够形成如此庞大的规模,以及劳动力为何具有如此强的流动性。如果没有这些特殊条件,中国的劳动力中介也就难以发展到今天的程度。
七、中国中介是如何压迫工人的
1、中介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夸大工资待遇,隐瞒实际劳动强度,欺骗工人。工人在招聘软件或线下报纸上看到的是“高薪急招”“月入过万”,实际入职后才发现,工资底薪极低,需要靠加班和绩效才能勉强达到宣传中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实际工作环境十分恶劣,住宿条件也非常简陋。
2、中介通过劳务派遣合同或口头协议中的模糊约定,为推卸责任留下空间。合同中出现“根据公司规定”“按实际情况调整”等表述,表面上具有一定的形式依据,实际上却可能被中介利用,以合法形式掩盖压榨工人的目的。工人入职时通常不会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即使阅读了,也未必理解其中的法律含义。当工人想要维权时,中介便可以拿出合同条款作为依据,而工人往往难以证明合同条款与实际约定不符,也难以证明中介存在欺骗行为。
3、中介通过各种名义和手段压低工时单价、虚报工时、扣除各类费用。具体手段包括以管理费、保险费、服装费、体检费等名义扣除工资;以未干满指定天数为由,拒绝报销餐费、接送费,甚至拒绝支付工资;以各种理由拖延工资发放,迫使工人为了尽快拿到钱而接受不合理的扣款条件。有的劳务中介甚至能够从工人的工资中抽取三分之一。
4、中介通过劳务派遣合同,将工人挂靠在皮包公司名下,使工人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变得复杂。当发生劳动纠纷或工伤事故时,用工单位与中介可能相互推诿责任,工人只能找中介解决,而中介又利用合同漏洞、法律适用上的争议以及拖延诉讼等方式逃避责任。工人要申请劳动仲裁,往往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中介不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合同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都会增加工人的维权难度。即使转而提起诉讼,维权所需的时间和成本也可能令工人难以承受。有些中介公司甚至可能已经跑路。在这种情况下,工人被迫只能吃下这倒霉的苦果。
5、黑中介利用工人在异地举目无亲、经济困难的处境,通过拖延、威胁、不予回复、冷处理等方式控制工人。工人面临生活压力,不可能为了几百块钱就在异地耗上几个月甚至半年。中介正是利用工人耗不起的现实,采取拖延战术,迫使工人放弃维权。此外,中介还会通过傲慢的态度和威胁性语言,例如声称“你告也没用”“你拿我也没办法”,打击工人维权的信心,最终迫使工人放弃斗争。
中介是大工业发展和资本积累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业资本在劳动力领域的一种特殊形态。它是在资本主义为应对经济危机和用工波动所产生的矛盾时,在劳动力流通领域形成的寄生性中间环节。中介本身不直接创造价值,却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使资本能够以更低的用工成本、更少的用工风险来组织生产、获取利润。中介的扩张使工人的处境更加困难,也使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对立更加尖锐。归根结底,中介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物,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流通领域的具体表现。中介的扩张及其对工人的压迫,最终只会进一步加剧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