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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行业简单政治经济学分析

作者:哥白尼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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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语录


软件的历史 ​

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诞生,无疑是让庸俗经济学家们非常高兴的一件事,软件啊软件,它是多么地“神奇”啊,它不过是一串电流、一组电子、一段信息,却能被售卖,能给人提供服务。因为软件的分发和下载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它好像有了一种魔法,可以凭空创造价值的魔法。于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又复活了,供求价值论者看到了软件,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他们迫不及待地宣称“马克思主义已经完蛋了!”,他们认为,软件的出现否定了劳动价值论,证明了商品价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这个新兴的软件行业,是否真的跳出了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呢?

为了分析清楚这个问题,就让我们把目光拉回计算机刚刚诞生的时候,在上世纪50、60年代时,世界上最早一批计算机诞生了,美国的ENIAC、苏联的MESM等,这些早期的计算机和我们今天熟知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差别很大。拿美国的eniac来说,其重约30吨,占地约170平方米,并且为了使得这个计算机能够运行起来,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换电子管、接线、散热、供电,这就让早期的计算机像是一个工厂,需要大量的工人阶级每天劳动,才能让它运转起来。而此时的软件,也和今天有很大不同,为了能够给计算机输入指令,当时的人发明了以打孔纸带或者编织铜线等形式来传递信息,这就是最早的“程序”,由此诞生了一批特殊的工人,他们的工作就是在硬纸带上打孔以创造这些计算机运行所需的指令,这些工人就是最早的程序员。

在这个时间点上,计算机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工厂,程序员和工厂里的电工、维修工一样都是工厂中的工人,而软件更类似于工厂的操作流程,是工厂的附属品,因为早期的这些计算机的指令并不通用,这些记录在打孔纸带上的程序一旦离开了工厂,就没有任何用武之地,也就不会有人想到可以对软件收费,即使是被一些科研人员公开出来的算法,也属于公共的科学知识的范畴。所以这个时候,软件业只是大型计算机工厂里的一个部门,它还没有独立为一个产业,也不具备经济学上的魔力。

但是在二十世纪的后50年里,半导体产业有了飞速的发展,计算机也迅速从工厂大小;缩减到衣柜大小;最后缩减到书本大小,由此诞生了个人电脑,到了2010年左右,又出现了可以被拿在手上的智能手机,计算机从一座工厂逐渐变为了劳动者也能购买的商品。而在这个过程中,软件也从打孔纸带;变成了磁带;又变成了电信号,最后体现为电脑上的文件,再加上互联网的诞生,人们动动手指就能下载软件,不需要跑十万八千里去现场拿取,又因为大家手上握着拥有相似架构和操作系统的设备,这些软件既可以在你的手机上运行,又可以在我的手机上运行,现代的软件就这样诞生了。

此时的软件业,也不再是计算机工厂里的一个部门,而变为了相对独立于计算机制造产业的两种新型产业。没错,实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软件资本,这正是最令人们疑惑,也是供求价值论者拼命想要混淆的,但实际上确实存在着两种软件资本,分别是提供互联网服务的it资本,和售卖软件本身的软件出版商。这两类资本既相互依存,比如软件出版商依托于it资本的服务器来分发软件,而it资本又借助软件出版商的专业软件来维护服务器;但它们又是相互独立的,即使没有互联网,软件出版商也能通过售卖装有软件的光盘等来盈利,而it资本也可以在没有软件出版商的情况下提供互联网服务。

it资本是产业资本 ​

如果要我说,那些早期的计算机工厂也许从未离我们远去,it资本就是它们衣钵的继承者,同样是拥有规模庞大的服务器,同样是需要大量工人来维护,只不过早期的商用大型计算机提供定制化的计算服务,而今天的it资本通过网络给全世界数以亿计的人提供线上服务来盈利。然而在相同中又存在着不同,由于技术的进步,今天的服务器不再需要那样大量的电工、维修工、接线员,往往第一次安装好以后,只需要少量的工人来维护服务器本身,而之前占少数的程序员,却变成了it公司的主要部门。

这造成了一种假象,让人们觉得,it公司的大部分员工都是坐在办公室里敲代码的白领,是知识分子,而不是劳动者,进一步认为it公司的利润好像是从软件中凭空创造出来的——如果这样认为的话,那就陷入了供求价值论的泥潭中去了。

为了不陷入这个泥潭,我们就得从it资本的资本周转入手进行分析,在资本循环的第一阶段,it资本家用他的货币去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也就是it服务所需的服务器硬件和开发软件的程序员,服务器硬件作为生产资料,是不变资本,如果只是把服务器通电后放着,是无法生产出it资本家需要的利润的。而在it资本循环的最后阶段,他们售卖的是互联网服务,这种服务的售卖有时候不是以直接收费的形式,而是像淘宝、美团的平台抽成那样,把它们收费的过程隐藏了起来——但总归还是要收费的,并且他们售卖这些互联网服务所赚得的钱,必须大于他们购买服务器和聘请劳动力付出的钱才能盈利。那么,如此一来,it资本盈利的奥秘就在于其资本循环的第二阶段,正是在这里,it资本发生了增值。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呢?如果仅仅是把服务器硬件放在那里,它的价值不会有任何增加,即使将服务器硬件卖出,也最多只能交换到原本购买服务器花出的货币,考虑到设备的折旧费,所得的货币还会更少,it资本家需要买到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具备创造价值的能力,这种商品他也的确找到了,这就是it业程序员的劳动力。正是因为it程序员投入了具体劳动,改造了服务器,又由于吸收了程序员的抽象劳动,服务器才在空无一物的计算机商品价值之上凝结了新的价值。未经编程的服务器的商品价值,在程序员的编程劳动下将旧价值保留在了承载it服务的服务器之中,同时程序员的编程又作为新价值的源泉同样凝结到了互联网商品之中,这样,互联网服务才能够作为一种商品并具备了商品交换价值。it资本家也凭借对作为生产资料的服务器的垄断,掌握了编程完成的互联网商品。因此,蕴含了新价值的互联网商品也终于进入到了商品交换领域,IT资本家也成功脱下了产业资本的外衣,作为一名商业资本家向他的顾客兜售互联网服务,以此完成商品资本向货币资本的转变,以此获得蕴含在互联网服务中的程序员所创造出的新价值。

it资本为了得到这样一个可以给他们创造利润的网络服务,首先需要雇佣it程序员们,借助他们的劳动从无到有开发出第一版服务程序,但如果仅仅是这样,it资本家的地位依然是不稳固的。在一种网络服务刚出现的早期,往往有诸多互为竞争对手的it资本家虎视眈眈,为了打败竞争对手,他们需要自己的服务拥有更先进的功能,并且为了不被竞争对手打败,也需要调查其他it资本的优势并进行改进,这些功能上的优化,需要it程序员们持续投入劳动。在形成垄断之前it资本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一两个功能上的落后,可能就导致用户大量转向另外一个平台,在这一阶段的it资本和软件出版商有相似之处,它们的核心资产都是软件源代码,为了防止竞争对手窃取自己的源代码,就需要网络安全相关的程序员投入劳动。而在it资本形成垄断之后,为了应对节日、特殊活动期间的流量暴涨,和因为服务器故障、软件漏洞等导致的突发情况,也需要有it程序员来进行运维工作。在it资本不断循环的资本增殖过程中,没有哪一刻能够离开程序员的劳动,如果没有it业程序员投入的具体劳动,网络服务很快就会停转,随后it资本就会破产。

程序员们的劳动给it服务器硬件中注入了新的价值,但是并没能得到自己全部的劳动成果,作为脑力劳动者的程序员的工资,并不比大多数体力劳动者更高,这份工资同样只能勉强维持生活。程序员通过劳动创造的价值一定是多于资本家支付的工资,这多出的部分就是剩余价值,被it资本家无偿占有,成为资本家利润的一部分。it资本家很清楚剥削的原理,他们明白在必要劳动时间之外,工人劳动的越多,他们剥削得到的利润就越多,这就是许多互联网公司采用996工作制的原因,所谓“狼性文化”的背后,实质上是剥削的文化,是让资本家赚得盆满钵满而工人流血流泪的文化。

至此,it资本的循环过程已经明晰了:第一阶段,it资本家买入服务器硬件、电力等生产资料,以及作为劳动力的it程序员;随后it程序员不断投入劳动,开发软件、运维、优化,因为it程序员投入的劳动,服务器的价值发生了增加,而由于工资少于程序员的劳动所得,程序员的剩余价值被剥削走了;最后一阶段则是在此基础上售卖互联网服务,资本家剥削得到的利润重新变为货币的形式。这就是一个标准的产业资本的循环过程,因此it资本就是产业资本,不是什么脱离了劳动价值论的神奇事物。

it业劳动者受到的剥削 ​

我们已经知道了,it资本的增值来自it业劳动者,主要是程序员的劳动,不过无论是在中修还是欧美帝国主义的宣传中,程序员都是一些坐在高大上写字楼里的,西装革履的白领、知识分子,总之是不像劳动者,这给部分同志带来了一种错觉,似乎程序员都是西装革履的,都拿着高薪花天酒地,像是tg上就有几个左倾机会主义的团体宣称“脑力劳动者都是小资”。实际上,像资产阶级所宣传的程序员是存在的,只不过,他们是少数大厂(如美团、阿里、腾讯、华为)的正式工,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岗位都是外包程序员。

所谓的外包,和派遣并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工作紧张的时候,外包程序员们要承担大部分工作,加班到深夜,只睡两三个小时又要继续上班的事屡见不鲜,而it资本自己的正式工只需要翘起二郎腿干一些管理的工作;在工作少的时候,资本家又会将这些外包程序员一脚踢走,外包公司又会将他们安排去新的,劳动更加繁重的岗位上。外包程序员的工资往往只有大厂正式工的几分之一,还要被外包公司抽走一部分,而他们的工作量却往往需要一天十多个小时的高强度脑力劳动才能完成。在这样的工作条件下,外包程序员们自称为“码农”,因为我们就像封建时代的农民一样,做着最苦最累的活,却拿着最少的工资,而it资本家和管理层的工贵们却像地主一样坐享其成,我们码农没有生产资料,只能持续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取勉强维生的工资,就像马克思说的那样:

“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由此可见,码农们毫无疑问是无产阶级,他们受剥削的处境和体力劳动者是一致的,他们的阶级利益和进行体力劳动的工人兄弟们是一致的。

但即使普遍受到严重的压迫剥削,码农这一群体,却并不能算作无产阶级中的先进部分。在政治上,许多程序员不知道“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码农中有自由派思想的人占比不少,这些自由派码农,面对带给他们压迫的资本主义世界,无比向往;可是面对要解放劳动者的共产主义,却嗤之以鼻。在经济上,有部分程序员因为自己工资高于体力劳动者,能攒下一些存款,就用这些存款去进行炒股,甚至是倒买倒卖的投机活动,更有恶劣的是拿存款去进行赌博活动。在思想上,有些程序员认为自己是脑力劳动者了,就要比清洁工、外卖员等更加高等,总是和体力劳动者之间爆发矛盾,点的外卖晚了几分钟,就要给外卖员差评,在餐厅里,也总觉得服务员因为忙碌没有及时招待是“服务不到位”。

以上这三方面的现象,笔者本人就看到了很多,个人认为程序员不能算无产阶级中的先进部分,甚至可以说是较为落后的部分,这些落后思想的诞生也有着物质基础。首先是程序员的工作性质,虽然有合作,比如前后端联调、开发与测试的交接,但总体上还是以手工业的工作方式为主,在大部分的工作时间里,都是自己开发自己负责的那一部分功能,互相不过问,这就导致程序员的小资产阶级思想较为严重,缺乏和其他无产者团结的意识。再加上程序员作为技术工种,相较于大部分行业的工人,有较高的门槛,工资也会相对高一些,并且it业的工贵对于码农,也不会像工厂工贵那样对普通产业工人呼来喝去,多少会保留一点文明人的礼仪,这样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就导致一些程序员认为自己比其他行业的劳动者高等,因为这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在程序员群体中远多于其他行业的工人。

笔者认为,程序员这一群体并不是革命组织首要团结的目标,但是不可否认这一群体中也会出现革命的个人,在来到xmpp后,我也结识了几个不同革命组织的技术人员,在和他们交流的过程中,不仅互相学习到了技术,也建立起了革命的友谊,如果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你也是以革命为人生目标的技术工作者,我邀请你加入我们(详见本报后记)。如果你是一个对马克思主义有所认同的技术工作者,我也希望你多去团结其他行业的工人们,不要在日复一日的枯燥工作中变得麻木。

软件怎么卖钱? ​

如果说it资本是和早期的大型计算机工厂一脉相承的产业资本,软件出版商的性质却和它们很不一样,为了弄清楚软件出版商的性质,我们还是要从计算机的发展进程中寻找答案,在上世纪70年代,微处理器诞生了。这一新技术带来了两个变化:一是把计算机的尺寸由工厂或者房间大小缩减到了能塞进今天机箱的尺寸,使得个人电脑的诞生成为了可能,二是同一公司生产的同一型号的微处理器架构相同,而一份软件可以在所有采用同一架构的处理器上运行。

这样一来,软件就不再是和某一台计算机深度绑定的产物,原本给大型计算机制作打孔纸带的技术工人也有了脱离原有岗位的机会,从这些技术工人中出现了最早的软件研究者和程序员,他们不再给特定的一台计算机制作程序,而是给所有采用同一架构的计算机制作程序。在一开始,这些程序的作者多半是进行无偿分享,用户也会选择捐赠一些钱给这些作者,在个人电脑还没有那么普及的时候,这种田园式的小生产者之间的自由分享还可以持续下去。

但是很可惜,软件市场这块“肥肉”很快就被野心家盯上了。1975年,投机客比尔盖茨成立了微软公司,在第二年,1976年,他就发表了臭名昭著的《致业余爱好者的一封公开信》,在这封信中,他对开发软件的作者进行了无耻的污蔑,说他们的软件是垃圾,又攻击那些以开源精神无偿分享收费软件的人,污蔑他们为“小偷”。借着这封信的势头,在1976年同一年,美国国会就修订了《版权法》,在四年后的1980年,美国国会还通过了专门《1980年计算机软件版权法》。美帝国主义政府出台的这一系列法律,用暴力为软件投机客们提供了支持,至此,软件出版商作为一种新的资本粉墨登场,而始作俑者微软公司,在靠售卖软件发家后,又扩展了it业务,成为了跨国垄断资本。

软件出版商是金融资本 ​

通过上面这一段,我们讲清楚了软件出版商的来历,今天的游戏公司、专业软件公司(如adobe等)都属于此类,与it资本这种产业资本不一样,软件出版商只有在资产阶级法权的保护下才得以存在,如果资产阶级的暴力机器失效了,版权法不存在了,软件出版商就要倒闭了。从形式上看,软件出版商和资本主义社会早期的书籍出版商一样都是依靠版权盈利,但对于书籍出版商和软件出版商来说,利润的来源有着根本的不同。

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阶级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的早期,版权是一种为了保护剥削阶级的知识分子而存在的剥削阶级法权,因为在自然状态下,信息的复制和传播是没有阻碍的,通过制定版权法,人为阻断了知识的自由传播,剥削阶级的知识分子才能够对知识收费。(请看附录:关于版权的提纲)

早期的书籍出版商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出现,他们卖出书籍所得的钱不能全归自己所有,而是要先分为四部分,一是付给上游的造纸厂和印刷厂,作为对生产知识物质载体的劳动者劳动价值的交换;二是付给作者的稿费,也就是作者的生活资料;三是付给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税收;最后的第四部分——交完上面三部分所剩的差价,才是能进入出版商口袋的利润,来自于对造纸厂、印刷厂工人剩余价值的瓜分。这个时期的出版商无法直接从版权中获取太多利润,他们只是代替作者从读者处收取了版权费,而后又要转还给作者,出版商的利润来源主要是商业利润,作品的好坏反映到销量上,也只影响出版商的资本周转速度,而不影响他们在书籍贸易中瓜分到的剩余价值的比例。

但是对于出现在帝国主义时期的软件出版商,情况就很不一样了,首先是技术的进步,导致信息的物质载体的价值进一步降低了,书籍出版商需要将销售额中很大一部分支付给上游印刷厂等产业资本,而由于分发一份软件的成本比印刷一本书的成本降低了很多,软件出版商需要支付给it资本的服务费也大大降低了,大型的出版商还会搭建自己的服务器,自己也作为it资本提供软件分发服务。这样一来,软件的销售额中分给产业资本的那部分就降低了许多,而商业利润的部分就更少了,刨去必须以游戏版号费等各种形式支付给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税收(保护费),剩下的大部分都是版权费。

为了能够独占版权费,软件出版商放弃了仅仅获取商业利润的经营模式,他们从市场上雇佣来能够开发游戏或者专业软件的高级程序员,提前预支这些创作者的生活资料,换取自己对版权的绝对掌控,直至作品最终开发完成并销售之前,这些软件出版商都无法获取任何利润。这是一种惊险的金融赌博,软件出版商要根据开发成本和对销量的预估来制定一份软件产品的定价,但未来的市场是不确定的,以游戏为例,如果当时出现了很多同类型游戏,即使制作精良,也可能销量惨淡,而一款低成本的简单游戏,也有可能因为某个独特的玩法而被部分玩家群体亲睐,游戏行业的无序竞争更加剧了这种现象,往往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少数游戏公司获得了远超开发成本的垄断利润,大部分游戏公司亏的血本无归。

到了这一时期,版权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知识分子们获取生活资料的凭证,而是变为了金融资本上桌赌博的筹码,而这些筹码最终都压在劳动者身上,因为资产阶级暴力机器的存在,想要玩电子游戏或者使用专业软件的劳动者,必须支付一笔高昂的版权费,而这些版权费全都进入了金融资本的资金池,支撑着他们参与下一轮金融赌博。

软件垄断资本 ​

在上一部分我们分析了软件出版商的性质,并且以游戏公司为例,说明了其利润来源于金融赌博的金融资本的本质,但并不是所有软件出版商在最开始都是这样。如果同志们对游戏行业有一定了解,应该知道,在大型的游戏公司开发的游戏以外,还有一些由个人作者和两三个人的团队开发的“独立游戏”,这些独立作者或许和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知识分子一样,最开始并不是抱着投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赚取自己的生活资料而开发游戏的,但他们的作品要想销售出去,又不得不和这些金融资本在同一个市场中竞争。

这种竞争从表面上看是平等的,但显然,资本主义社会除了口头上写在法律条文中的“人人平等”,就再也没有什么地方是平等的了。相比于独立作者,大公司不仅拥有人数和开发经验上的优势,还可以多线作战,同时推出好几个软件产品,少数几个产品的失败不会影响整体的盈利,而独立作者的作品一旦失败,就只能放弃,选择转行或者成为大公司的雇佣开发者。不仅如此,软件公司还往往和官僚资本沆瀣一气,用流氓版权对独立作者进行打击,连菜单的位置、游戏玩法都能作为版权,面对拥有成熟法务团队并且和官僚资本有大量联系的软件资本,一旦被缠上,独立作者胜诉的几率就很渺茫。在中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更加的无耻,还发明了“游戏版号”这种专政手段,对于那些交足了“保护费”的大公司,在游戏开发完成之前,游戏版号就已经批下来了,而独立开发者甚至等待5~6年都无法等来一个版号,中修官僚垄断资本的专政手段,也直接导致中国的游戏行业长期落后于欧美国家。

在垄断资本主义这种毫无平等可言的制度下,独立作者、小公司,不断被大型软件公司吞并,正如马克思所形象地描述的那样:“在这种赌博上,小鱼为大鱼所吞,羊为证券交易所的豺狼所杀。”最终形成了像微软、谷歌、腾讯、阿里这样的软件垄断资本,他们不再局限于单一的it业务或者软件出版业务,恨不得将游戏、专业软件、购物平台、外卖平台全部拉入自己的垄断版图,妄图建立起无可撼动的垄断帝国,软件垄断资本之间的竞争相较于形成垄断之前,不仅没有缓和,而是加剧了。

可是,软件垄断资本之间的战争,却是建立在无产阶级的痛苦之上:为了能赢得“外卖大战”,美团等垄断资本强行压低商品售价,为了使得自己的服务费抽成不变,就从商家营收和配送费中克扣,最终落到餐饮业劳动者和外卖员的头上;高德、滴滴不断增加抽成,导致网约车司机的处境越发艰难,不得不每天开车十多个小时才能维持生活;而作为软件垄断资本主要员工的程序员,无论是基础的前后端开发,还是高级的游戏、专业软件设计师,都面临着越来越长的工作时间和裁员的威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互联网、计算机软件技术的进步,不仅没有让劳动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反而制造了新的骑在劳动人民头上的软件垄断资本。

对软件行业同路人的话 ​

写到这里,本文对软件行业的分析就已经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并没有写完,人类的历史不能终结于资本主义,而是要继续走下去,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劳动人民都需要继续革命。

在本文的读者当中,也许有不少是程序员,还有一些将要成为程序员的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你们认为我这篇文章写的如何呢?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还是很粗糙的,最开始我的标题叫《软件行业政治经济学分析》,写完以后一看,加上了“简单”二字,仅仅把软件公司粗略地分为了it资本与软件出版商两大类,而对于网游和单机游戏、操作系统和专业软件、购物平台与线上影视服务之间的区别,并没有进行详细研究。尽管粗糙了些,但这篇文章作为中国左翼团体中第一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来分析软件行业的文章,在继续革命社的同志的帮助下,能把它写出来,我内心还是很高兴的,也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助到读者们。

软件行业的资本家把我们程序员分为了369等,有些人可能是高级程序员、专家,工资远高于普通劳动者,有些人做了管理层的工贵,比别的程序员更加高贵,但最多的是996的码农。资本家和学阀们会这样说:“你努力工作,将来提拔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你多刷题拿高分,以后就能赚大钱。”但这样的个人投机活动,即使成功,也是使自己成为新的压迫者,无法改变那些被软件垄断资本压迫的大量劳动人民的命运,个人的投机、升官发财和解放全世界劳动人民相比,哪个更加重要?如果你的答案是后者,那么,我真诚地邀请你加入继续革命社。

附录:关于版权的提纲 ​

(由继续革命社集体完成写作)

一、在原始社会是没有版权的,因为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阶级,一个人的知识是无偿地分享给其他人,在这种最自然的状态下,知识的传播是没有阻碍的。

二、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分工也更细了,开始出现了专门从事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他们专门负责生产知识(或者说信息),如各类文学作品、生产技术。为了赚取自己所需的生活资料,这些知识分子不得不进行一种简单的商业活动,买入空的纸张,然后将记载有自己知识的媒体高价卖出或者借阅出去。这种简单商业活动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学习这种知识的人收费,以获得自己的生活资料,并不能积累过多财富。

三、因为在自然状态下,知识的复制和传播本就是没有阻碍的,出现了最早的盗版,大多出生于剥削阶级的知识分子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选择向暴力机关支付一笔费用,以暴力手段打击复制知识者,从而人为阻断了知识的传播,这就是最早的版权。版权作为一种剥削阶级的法权登上了历史舞台。

四、综合二、三两条,可知道,最开始的版权费包含的只有知识分子的生活资料和国家机器收取的保护费(也就是税收)。

五、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出现了专业的出版商,最早的出版社卖出书籍后,钱分为四部分。一是付给上游的造纸厂和印刷厂,作为对生产知识物质载体的劳动者劳动价值的交换;二是付给作者的稿费,也就是作者的生活资料;三是付给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税收;四是出版社自己赚的差价,来自于对造纸厂、印刷厂工人剩余价值的瓜分。出版社的出现,将从前知识分子们的简单商业活动聚集了起来,变成了商业资本,由于出版商的存在,知识分子们不再需要过多考虑销售和交税的事情,知识的生产和分发过程也被分开了。

六、在简单商业活动的阶段,对知识的收费是不固定的,往往由作者需要的生活资料来决定。但是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后,由于知识的生产和分发过程分开了,稿费分成也被固定了下来,部分书籍的畅销超过了出版商的预料,导致部分作者也获得了远超自己生活所需的稿费,畅销书的出版商也可以就此抬高售价,赚取到超额利润。资本家尝到这种甜头以后,一种新的投机活动也开始酝酿:一部分出版商选择不和独立的知识分子合作,而是寻找那些作品卖不出去而穷困潦倒的落魄作者。出版商开出了诱人的条件,可以解决落魄作者的燃眉之急,资本家将他们雇佣过来,提前预支了作者的生活资料,但代价是作者以后生产的所有作品,版权都归出版商所有,作者除了自己的工资以外收不到一分版权。

七、这种新的经营模式说明一部分出版商由商业资本蜕变为了金融资本,他们提前预支了作者的生活资料,使得知识分子阶层的作者变为了脑力劳动者,而作品的销售额,除了分给产业资本和国家机器的,剩下的都是出版商的版权费。这个过程就是一种类似于期货的金融赌博,如果作品卖的好,出版商就能收回远高于成本的利润,反之如果作品无人问津,出版商就会血本无归。

八、随着越来越多的出版商由商业资本变为了金融资本,版权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它由作者从读者处收取生活资料费用的凭证变为了金融资本上桌的筹码,版权法也由一种对创作者获取生活资料的暴力支持变为了对金融资本的暴力支持。

九、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出现了软件出版商,其金融资本性质更加明显,书籍出版商还需要将销售额中很大一部分支付给上游印刷厂等产业资本,作为对产业工人劳动价值的交换。而由于软件产品的特殊性,媒介的价值进一步降低了,软件出版商只需要支付销售额中极少的一部分,就能从it资本处购买到分发软件的服务。